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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动权下放到企业

发布时间:2019-04-11 20:03        

验收: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检验而后收下或认可逐项验收。上月初,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提出,今后将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审批事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主体由环保部门转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需自行验收。该举措简化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更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了服务。
 
 
不过,新政策虽取消了环保任务收费,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验收。条例明确表示,治理设施未建成、未验收、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使用,罚款20-100万元;拒不改正的,重罚100-200万元。此外,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验收标准不降低,验收结果全公开。
 
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随之环境监测市场也在不断扩大。传统的环境监测站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环境监测需求。此次收费标准的取消,意味着国家逐步开放了环境监测领域渠道,对于专业从事环境监测,具备CMA环境检测资质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可以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到环境第三方检测市场的建设和竞争中。
 
作为行业内的新生力量,浙江欧雅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集聚地域、资质、价格等优势,无疑成为本地企业对具有社会委托性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需求首选。对此,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环保检测事业是一项长期的绿色事业,为了长效保证其技术和经济活力,不仅对公司本身有着更多的考验,更需要企业的主动参与。